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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发[1995]第21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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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39 |
| 信息简介: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次申请填开专用发票,除按规定办理手续外,还必须填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单”(见表式四)。否则,主管税务机关一律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