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国税发[1995]第35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涉外税收零散税源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国税发[1995]第35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涉外税收零散税源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34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局主管机关应建立与当地建筑、安装管理部门和工程出包方的正常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外商在境外代购代制设备材料的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资料以及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定期与建安管理部门和出包方一起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