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宁地税三发[1995]195号 南京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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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地税三发[1995]195号 南京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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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29 |
| 信息简介: |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苏地税发[1995]126号《转发<关于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