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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地税发[1995]16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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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7:28
信息简介: 律师、会计、审计、税务等事务所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代写法律文书和代理申报纳税、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验收等等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均应按“服务业”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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