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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财税[1995]41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缴纳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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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25 |
| 信息简介: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及其下属机构属委托农业银行代理的业务,在1995年10月1日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2号)的规定精神在当地缴纳营业税,并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