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函[1996]9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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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函[1996]9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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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11 |
| 信息简介: | 在换发税务登记证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要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统一代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对于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未颁发《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