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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函[1998]15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关于境外中间商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佣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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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6:27 |
| 信息简介: | 日籍高桥良雄等六人在其本国境内推销我国境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取得的佣金收入,其劳务发生地在我国境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故不应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