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1998]11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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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发[1998]11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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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6:18 |
| 信息简介: | 全国统一式样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见附件)的印制、发放、使用管理仍暂按苏地税发[1996]38号《关于我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使用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