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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发[1999]18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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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6:05 |
| 信息简介: | 建立稽核函件移送责任制,杜绝稽核与检查相脱节现象。基层征收分局对稽核中发现的一般违法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对属于重大违法案件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