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函[1999]12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利用房产、设备承包租赁经营收取承包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函[1999]12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利用房产、设备承包租赁经营收取承包金征税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5:59
信息简介: 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