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1999]8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发[1999]8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5:54
信息简介: 企业改制后,如政府将企业作价入股或联营并获取利益的,由企业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政府对企业实行定额承包或租赁经营,凡政府取得的房租收入能从整个租赁收入中划分的,则由政府从租缴纳房产税,凡不能划分的,则由政府按企业的房产原值从价缴纳房产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