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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发[1999]12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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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5:45 |
| 信息简介: |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主动与当地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租赁的信息,切实加强对房屋出租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