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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发[2000]7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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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5:41 |
| 信息简介: | 县级以上国税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推行计划的制定、系统的发行、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税务用专用设备的发放和保管等工作。计算机技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技术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内部的日常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