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国税发[2001]324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国税发[2001]324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4:59
信息简介: 凡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自2001年8月1日(报关出口日期)起,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本条所述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