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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9]2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非正常销售成品油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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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51 |
| 信息简介: | 组织好专项评估工作。各市要根据所辖成品油企业的情况和总局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专项纳税评估,并在工作中注意总结更为有效的工作经验和评估方法,发现较大案件要及时向省局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