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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发[2002]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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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48 |
| 信息简介: | 对于已确认的呆帐税金和死欠税金,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建立备案底册,并根据“呆帐税金确认通知书”、分户呆帐税金清理清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