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09]7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豫国税函[2009]7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4:39
信息简介: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非营利机构、各民间团体等在我省设立的代表机构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时,其主管税务机关对免税申请进行审核后层报省局审批。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