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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函[2002]14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外籍个人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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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35 |
| 信息简介: | 减免税的审批的方式由于外国企业一般是按销售收入净额提成的形式收取转让费,合同金额无法确定,且合同期限较长,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审批合同项目的方式,一份合同只需上报审批一次,若合同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则需重新上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