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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9]11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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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24 |
| 信息简介: | 各市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应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并就项目涉及的税收收入和税源变动情况的分析报告报送省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