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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24号 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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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24 |
| 信息简介: |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