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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地税发[2002]283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城市房地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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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19 |
| 信息简介: | 从2003年1月1日起,城市房地产税适用的政策规定全部比照现行房产税的规定执行,其中包括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期限、减免税等相关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