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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函[2003]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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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18 |
| 信息简介: | 对总机构在地税部门征管的大型连锁超市,其2002年1月1日后新设立(注册)的、并纳入统一核算管理的直营连锁店可由地税部门征管;对其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新设立的加盟店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