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函[2003]1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租柜经营”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函[2003]1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租柜经营”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4:17
信息简介: [87]财税地字第003号文件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而“请示”中所称柜台,不属于房产的范畴。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