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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9]16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及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功能升级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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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21 |
| 信息简介: | 各地技术、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于2009年6月2日当天完成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工作,升级期间应通知各县(区)局用户暂停客户端连接,有关升级办法见《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文档》(附件1)。申报系统升级时间由各地按照不影响正常申报、审核工作的要求下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