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2003]23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地税发[2003]23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14 |
| 信息简介: | 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对符合认定条 件的纳税人,核发相应的认定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 件的,应将认定结果以正式文书通知纳税人,文书样式由省辖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