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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9]26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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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07 |
| 信息简介: | 对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严格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核定,防止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