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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科[2009]101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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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02 |
| 信息简介: | 企业应按本实施意见第十五条第(十)项的要求向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研究开发项目的鉴定;企业认为有必要鉴定的,也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之前主动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