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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发[2009]166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产行为税减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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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0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