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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函[2004]12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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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2:55 |
| 信息简介: |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出口退税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地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