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2010]8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2010]8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2:48 |
| 信息简介: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317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3]120号)以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免税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9]73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