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度无锡市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年度无锡市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40:18 |
| 信息简介: | 保障金应当按年计算,用人单位原则上按年自行申报缴纳;对于确需按季申报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后,可按季申报缴纳,一经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