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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税函[2023]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江苏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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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40:10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江苏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处理处罚案件标准的通知》(苏税函〔2021〕109号)同时废止。2023年12月1日前未审结的重大税务案件,仍按原规定标准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