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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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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9:57 |
| 信息简介: |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未按规定列入修建防空地下室内容的或者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