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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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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9:21 |
| 信息简介: |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