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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泰州市城管局 泰州市发改委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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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9:11 |
| 信息简介: | 经营场所面积按照有效证件(不动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上载明的面积予以确认,不能提供经营场所面积有效证件或者提供的证件面积与实际面积有明显差距的,按照实际丈量的面积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