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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扬人社[2024]61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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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8:38 |
| 信息简介: |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6号)、《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扬政民〔2024〕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失业金最低标准调整为1245元。新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