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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财税[2024]32号 江苏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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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8:21 |
| 信息简介: | 计征水资源税的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目标值为10%,分阶段逐步落实到位,具体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按15%执行,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按12%执行,2029年1月1日起按1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