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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导师团执业问题解答[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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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4:58 |
| 信息简介: | 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的,由企业委托;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企业产权等出资人权利的,按照产权关系,由企业的出资人委托。另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第八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15号)第七条也有类似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