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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社保[2020]30号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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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31:43 |
| 信息简介: | 申请补缴职工应缴费而未缴费时段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分别在各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用人单位申请补缴时,应一次性申请办理全部应缴费而未缴费时段补缴手续,因故不能缴足核定补缴时段养老保险费的,按照从后往前的顺序补缴,未补缴时段以后不再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