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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办函[2024]86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我省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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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9:32 |
| 信息简介: | 进一步延长缴费期限。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