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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发[1995]10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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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3:00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2号通知第四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以及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不得抵扣其存货中的进项税额,对其存货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