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国税函发[1996]8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川国税函发[1996]8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2:49 |
| 信息简介: |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要求对出口企业或市县外贸企业将购进货物全部再调拨销售给其他出口企业,其“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称“专用缴款书”和“分割单”)的使用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