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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地税发[1997]065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介机构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几个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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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2:36 |
| 信息简介: | 社会中介机构人员是指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职业介绍所、经纪机构以及其他咨询代表服务等社会中介机构中从事专职、兼职、特邀工作的人员,其受雇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应依法缴纳人个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