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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1998]363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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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2:21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