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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地税函发[1999]249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国土局转发关于在土地证书年检中协作做好契税等有关税收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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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2:22:12
信息简介: 凡地税征管部门自征契税的,国土部门在土地证书年检中发现应税未税的情况,应通知土地使用人到地税部门完纳契税,国土部门凭土地作用人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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