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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川国税函[2002]11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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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2:21:31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可建立执法奖励基金,奖励在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中获得先进的执法单位和个人,奖励基金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实施由政策法规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局长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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