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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价函[2002]90号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调整规范我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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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1:28 |
| 信息简介: | 鉴于我省甘孜、阿坝、凉山等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特殊的地理位置,其普通发票工本费的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印制成本报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同时报省物价、财政厅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