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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2002]162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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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1:24 |
| 信息简介: | 对符合总局文件规定要求,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第一年上报省局审核确认的申请日期为次年3月底以前(2001年度的申请延长至2002年7月底以前);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日期由市州局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