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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地税函[2002]226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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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1:22 |
| 信息简介: |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个人从事咨询、演出、培训授课等取得收入,属于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正式雇员为本单位服务取得工薪、福利的收入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