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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川国税函[2002]259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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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2:21:15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2]13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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